省财政廳與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局日前聯合發文,按照中央穩經濟一(yī)攬子(zǐ)政策措施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我省采取六項主要措施加大政府采購對中小企業的(de)支持力度。
一(yī)“提”。200萬元以下的(de)貨物和(hé)服務項目、400萬元以下的(de)工程項目,适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de),應當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200萬元以上的(de)貨物和(hé)服務項目、400萬元以上的(de)工程項目,适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de),預留該部分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de)金額,由原來預算總額的(de)30%以上提高(gāo)至40%以上,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的(de)比例不低(dī)于60%。
二“調”。調整小微企業價格評審優惠幅度。将貨物服務采購項目由原來的(de)6%—10%提高(gāo)至10%—20%。大中型企業與小微企業組成聯合體或者大中型企業向小微企業分包的(de),評審優惠幅度由2%—3%提高(gāo)至4%—6%。對采購産品獲得節能産品或環境标志産品認證證書的(de)四類小微企業,給予頂格優惠。
三“降”。通過合理(lǐ)劃分采購包、允許大企業與中小企業組成聯合體或大企業向中小企業分包等形式,把安裝、運維、維修等後續服務交給中小企業承擔,降低(dī)中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門檻。
四“控”。将支持政策編入采購文件、嵌入管理(lǐ)系統。将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de)政府采購政策要求內(nèi)嵌于“湖北省政府采購管理(lǐ)系統”“中國湖北政府采購網”以及各級公共資源電子(zǐ)交易系統,實現政府采購貨物、工程和(hé)服務招标(采購)文件編制、招标(采購)公告、評審、結果公告等環節全流程全面落實政府采購政策要求。
五“疊”。在政府采購活動中,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競争,疊加運用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政府采購支持綠色發展、政府采購合同融資等既有政策,形成纾困發展的(de)政策合力。
六“督”。各級财政部門會同公共資源交易綜合監督管理(lǐ)機構密切跟蹤督促政策實施情況,加強監督檢查考核評價,督促采購人落實主體責任,确保政策取得實效。
來源:荊楚網